010-51254188
主营业务
互联网出版业务
网络视听业务
网络文化业务
增值电信业务

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服务商,除提供上述文件外,还必须提供什么资料?

来源:本站 最后更新:2017-04-17 20:39:55 作者:佚名 浏览:9444次

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服务商,除提供上述文件外,还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(市局级单位以上)审核同意的文件。审批主管机关如下:新闻在"新闻出版署"、医疗在"国家药品监督局" 或者"北京市卫生局"、教育在"北京教委科研办公室"增前置。

下一篇ICP证有效期为多长时间?是否需要年检
上一篇SP证续期时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办理?
联系方式: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1号楼4层404号
电话:010-51254188   
业务专线:010-63368300/51938266

支付方式:
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连道支行
简称:工行马连道支行
账号:0200 2162 0920 0084 882

COPYRIGHT © 2010-2020  ALL RIHGTS RESERVED  合创基业版权所有
备案号: 京ICP备20016080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