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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申请指南
1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牌照

互联网出版是指具有合法出版资格的出版机构,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流通渠道,出版并销售数字出版物的行为。其内容来源可划分为:
已正式出版的图书、报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杂志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;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、艺术和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。


 

2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牌照分类的政策依据

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、《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》

3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办理流程介绍

1、首先在各地省、市新闻出版局交齐资料办理相关审批;
2、各地方新闻出版局审批通过后将资料上传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;
3、新闻出版总署进行审批,通过发证,未通过,修改或补齐资料重新审批。

4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许可牌照审核机关

中央在京或地方单位,由主办者向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。


 

5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许可牌照办理条件

1、有确定的出版范围;
2、有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章程;
3、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;
4、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、设备和场所;
5、符合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、结构、布局的规划

6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许可牌照准备材料

1、主办者及申请单位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(事业单位法人证书/企业法人营业执照/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/机关法人证明文件);
2、《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》;
3、申请单位章程复印件(已设立的企业加盖工商查询章,其他加盖上级单位公章);
4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(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);
5、编辑出版人员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(至少5人,其中2人中级以上);
6、工作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(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书);
7、《域名注册证书》复印件;
8、已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须提供《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或非经营性业务备案材料,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无须提供《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或非经营性业务备案材料,但应作出说明。

7办理流程
8常见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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