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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说明:
1、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,不得虚报、瞒报、漏报、错报;
2、填表单位应逐项详细填写,并须法人签字及单位盖章。有填表不全的,或缺法人签字、缺单位盖章的,将不予受理;
3、原代码使用情况:因代码容量不足申请新SP代码时需填写此项,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原SP代码用途、使用范围、原SP代码扩展情况等等;首次申请SP代码不需填写此项。
4、业务描述:具体描述该业务的详细内容、业务规划等,如内容较多,可另行附页说明;
5、有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,须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,并加盖公司章;
6、本表格及所有提交材料,需一式两份,同时提交。 |